汉韬业绩|汉韬助力华融资产收购光大银行可转债并转股项目成功落地
近日,北京市汉韬律师事务所助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收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可转债(以下简称光大转债)并转股项目成功落地。
光大银行于2017年3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亿元的可转债,期限6年(即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79号文同意,光大转债于2017年4月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大转债”,债券代码“113011”。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自2017年9月18日至2023年3月16日。
2023年3月16日,华融资产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将其收购的140,186,860张可转债转为光大银行A股普通股,转股价3.35元/股,转股股数为4,184,682,388股,占光大银行普通股总额的7.08%。
本项目为华融资产立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功能定位,践行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的具体举措。